石墨文档企业服务协议
欢迎使用石墨文档企业服务。
《石墨文档企业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企业、学校、政府机关、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用户”或“您”)订购、使用石墨文档相关企业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专项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您与向您实际提供相应服务的具体服务提供方订立。具体服务提供方以购买页面、订单、报价单、采购合同或其他交易文件中明确载明的主体为准。发票用于证明开票主体及相应交易信息,不当然单独作为确定服务提供方的依据。
本协议中:
- “石墨文档”是指以石墨文档品牌提供的在线文档、表格、幻灯片、云端存储、多人协作及其他相关在线产品和服务的统称。石墨文档是产品和服务品牌,不是独立法律主体;
- “企业服务”是指您通过购买页面、订单、报价单、采购合同或其他交易文件订购的石墨文档相关企业产品及服务,包括相应产品功能、技术支持、实施交付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 “服务提供方”或“我们”是指相关交易文件中明确向您提供相应企业服务的具体法律主体;
- “关联方”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服务提供方、受服务提供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与服务提供方共同受到同一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授权用户”是指经您授权使用企业服务的员工、成员或其他用户;
- “客户数据”是指您或您的授权用户通过企业服务上传、输入、创建、存储或产生的文件、数据及信息。
关联方或其他专业服务商可能参与石墨文档的产品研发、系统运维、技术支持、客户服务、实施交付、安全保障等履约活动。前述主体参与履约不当然改变本协议的合同主体,具体合同主体仍以相关交易文件载明的服务提供方为准。
一、产品及服务
1. 企业服务
本协议项下企业服务的具体产品版本、功能、授权用户数量、服务期限及其他服务内容,以您订购时确认的购买页面、订单、报价单、采购合同或其他交易文件为准。
2. 使用授权
在您按照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并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服务提供方授权您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和授权范围内使用企业服务。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授权为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分许可的有限使用授权。
3. 使用范围
除订单或其他交易文件另有约定外:
(1)您可以将企业服务用于自身内部办公、经营管理、业务协作等正常业务活动。未经服务提供方授权,不得将企业服务向第三方出售、转售、转租、转让、分许可或者作为独立商业服务提供;
(2)您实际使用的用户数量不得超过您订购的授权用户数量;
(3)本协议有效期内您新增授权用户的,新增用户的服务期截止日期与已有账号一致,根据届时适用的费用标准及新增账号的服务期按比例折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您的责任
1. 授权用户管理
您应在合理管理范围内促使您的授权用户遵守本协议、《石墨文档服务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合理管理组织账号、成员身份及相应权限。
2. 内容及数据合法性
您应对上传文件、输入数据、发表内容的合法性,以及取得相关文件、数据和内容的方式及处理依据的合法性负责。
如客户数据涉及第三方个人信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您应确保具有相应合法处理依据,并依法履行必要义务。
3. 禁止行为
您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不进行以下行为。否则,视为您违约并构成侵权,服务提供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您的合作,不退还任何费用,并要求您将违约所得的全部收入支付给服务提供方作为赔偿;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服务提供方损失的,服务提供方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1)将企业服务用于除本协议约定外的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售、转租、转让、提供分许可、转许可或复制、开发使用权限;
(2)模仿服务提供方的产品和服务,对石墨文档进行改变、反编译、反汇编等反向工程处理;
(3)复制和模仿石墨文档的任何设计、界面和功能,并生成与石墨文档相类似或竞争的产品或服务;
(4)未经服务提供方许可,对石墨文档相关产品或服务进行修改或制造、创建衍生产品或派生其他产品。
三、服务提供方的责任
1. 服务提供
服务提供方按照本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约定向您提供企业服务,并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服务运行和数据安全。
2. 更新和维护
为不断优化服务及提升用户体验,服务提供方会不定时对石墨文档进行更新、维护和管理,并将尽合理努力降低对您正常使用的影响。维护可能明显影响正常使用的,服务提供方将在合理可行范围内提前通知;紧急安全事件、突发故障或者依法需要立即处理的情形除外。
3. 技术支持
除订单或专项服务约定另有规定外,服务提供方提供 5×8小时的售前咨询、使用引导和售后保障服务,并通过实际提供的技术支持渠道解答使用问题、处理应用故障。
如双方另行约定专属服务、实施服务或服务等级(SLA),以相应订单或专项约定为准。
4. 服务运行及产品分析
为帮助您优化石墨文档的使用并改善产品及服务,我们可能在必要范围内处理企业用户使用功能、使用频率、性能、故障等服务运行信息。
涉及个人信息的,我们按照《石墨文档隐私保护政策》及适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我们不会仅因进行产品分析和服务优化,而将客户文档内容等业务数据用于与提供企业服务无关的目的。
四、保密
1. 保密信息
在本协议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合法获取、且未通过合法公开渠道披露的商业、技术、经营或其他非公开信息,均为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
为避免歧义,您使用企业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未公开客户数据属于您的保密信息,但依法已经公开或者不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除外。
2. 保密义务
一方应妥善保护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并至少采取与保护自身同等重要保密信息相当的合理谨慎措施。
未经披露方事先同意,接受方不得超出本协议目的使用或披露相关保密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在必要范围内披露;
(2)为履行本协议确有必要,向关联方、员工、董事、顾问、承包商或服务商在合理必要范围内披露,但接受方应确保相关主体承担不低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3)双方另有约定的其他情形。
3. 保密事件
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
一旦发现保密信息发生或可能发生泄露、非法使用或未经授权披露,相关方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并在必要范围内相互配合处理。
4. 保密期限
双方在本协议项下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当然失效,并持续至相关保密信息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不再具有保密性或者双方另有约定时止。
五、客户数据及个人信息保护
1. 客户数据权利
您或其他合法权利人对客户数据依法享有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因使用企业服务而转让给我们。
我们仅在提供企业服务、保障服务及数据安全、履行法定义务或者按照您的其他合法指示所必要的范围内处理客户数据。
2. 企业场景下的个人信息处理
双方根据具体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分别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提供石墨账号、平台运行、安全保障等服务过程中,由我们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的个人信息,我们按照《石墨文档隐私保护政策》承担相应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
对于由您决定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并通过企业服务处理的员工信息、客户信息、业务数据或文档内容中的个人信息,在我们仅按照您的合法指示提供存储、计算、协作、传输、运维等服务的范围内,我们按照受托处理关系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3. 您的义务
对于您向我们提供或者通过企业服务处理的个人信息,您应确保:
(1)具有合法处理依据;
(2)已经依法履行必要的告知、同意或其他义务;
(3)向我们发出的处理指示合法、明确,并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目的相符。
4. 我们的受托处理义务
在我们作为受托处理者的范围内,我们将:
(1)按照双方约定的处理目的、期限、方式及个人信息种类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2)采取与处理风险相适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3)对接触相关个人信息的人员实施合理的权限控制和保密管理;
(4)未经您的合法指示,不将相关个人信息用于自身独立目的;
(5)本协议终止或者委托处理目的完成后,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返还、删除或匿名化相关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受托处理义务。
5. 关联方及其他服务商
为履行本协议,我们可能在必要范围内安排关联方或其他专业服务商参与数据存储、基础设施、技术运维、客户服务、安全保障等工作。
如相关主体仅按照我们的指示处理个人信息,我们将依法对其处理目的、期限、方式、个人信息种类、安全保护措施以及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约定,并对相关处理活动进行必要监督。
关联关系本身不构成关联方独立获取或使用客户数据、个人信息的授权。
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转委托限制或其他特别程序的,我们将依法处理。
6. 数据安全事件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客户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或其他安全事件时,我们将及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依法或者根据事件性质需要通知您的,我们将及时提供合理必要的信息,并在合理范围内协助您履行相应法定义务。
7. 数据访问、导出及服务终止
您可以在产品实际支持及自身权限范围内访问、下载或者导出您有权处理的客户数据。
企业服务即将到期或终止时,您应及时根据实际需要通过产品提供的方式处理、下载或者导出需要继续保留的数据。
企业服务终止后,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双方约定及产品适用的数据退出机制,对客户数据进行保留、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8. 隐私保护政策
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其他事项,适用《石墨文档隐私保护政策》及其组成部分《石墨文档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
本协议就企业客户受托处理场景作出更具体约定的,在该具体事项范围内以本协议为准。
六、知识产权
1. 石墨文档相关知识产权
除本协议明确授予您的有限使用权外,石墨文档相关产品及服务,包括软件、程序、技术、界面、文档资料、商标、标识以及相关开发、更新和升级成果的知识产权,由服务提供方、其关联方或其他合法权利人依法享有。
服务提供方保证其具有向您提供企业服务及相应授权的合法权利。
2. 权利标识
您不得删除、遮盖或更改石墨文档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声明、标识或其他商业标志。
3. 客户数据知识产权
您上传、输入的历史文件、数据和信息,以及使用企业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数据及信息等,其所有权、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依法归您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我们尊重并依法保护您及相关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益。
七、免责
1.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络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2. 技术局限
您知悉,受技术所限,我们无法保证所提供的企业服务毫无瑕疵,但我们将不断提升技术质量及服务水平。
如果服务虽然存在瑕疵,但该等瑕疵按照服务性质、当时行业技术水平及合理商业标准确实无法避免,将不因此当然认定为我们违约。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 第三方原因
在履行本协议时,服务提供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您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但服务提供方应按照您的要求协助您向第三方追偿。服务提供方对通过您间接接受服务提供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一般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受损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 责任范围及责任上限
双方同意,鉴于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是标准化在线产品及服务,除本协议、订单或双方其他专项协议另有约定外,服务提供方向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原则上限于因其违约直接造成且具有合理证据证明的实际损失,包括您为合理主张违约责任支出的必要律师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提供方原则上不对预计收入或利润损失、丧失签约机会产生的损失以及其他特殊、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除因服务提供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失,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排除或限制责任的其他情形外,服务提供方就本协议承担的累计赔偿责任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您就引发相关责任的企业服务已实际向服务提供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
双方在订单、采购合同、SLA或其他专项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 逾期付款
如果您未按照本协议或相关订单约定支付到期服务费用,经服务提供方合理催告后仍未支付的,服务提供方有权中止相关收费服务,直至您支付相应费用。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您逾期付款导致的服务暂停期间,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予顺延。
经合理催告后仍长期未履行付款义务或者构成其他严重违约的,服务提供方有权依法解除相关企业服务。
九、协议终止
1. 协商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2. 一般违约解除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其纠正违约行为。
如违约方未能在书面通知送达后三十(30)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违约性质依法或依其性质无法补救,或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 连续72小时无法正常使用
如因服务提供方原因,造成您连续72小时不能正常使用服务的,您可以解除本协议,但非服务提供方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
4. 终止后的处理
本协议终止后:
(1)您应及时处理和导出有权管理的客户数据;
(2)我们按照本协议第五条、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应企业服务的数据退出机制处理客户数据和个人信息;
(3)保密、知识产权、责任承担、数据保护及争议解决等依其性质应继续有效的条款,不因协议终止而失效。
十、争议解决
1.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但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2. 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处理期间,除争议事项或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他未受影响的部分。
十一、其他
1. 协议生效
本协议按照您订购企业服务时适用的线上确认方式生效,以相应系统记录为准。
如双方另行通过采购合同、订单、有效电子签署文件或其他方式约定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授权用户仅因使用企业组织内已经开通的企业服务,不当然视为其有权代表企业用户另行订立、修改或确认企业级合同。
2. 协议组成
您订购企业服务时确认的购买页面、订单、报价单、采购合同、服务说明以及双方确认的其他专项交易文件,可以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石墨文档服务条款》和《石墨文档隐私保护政策》亦适用于相关事项。
原《石墨文档用户行为规范》中的用户行为及平台治理规则已统一纳入《石墨文档服务条款》,不再作为独立文件引用。
如不同文件就同一事项存在不一致:
(1)双方另行签署或确认的采购合同、专项协议、订单中的特别约定优先;
(2)本协议关于企业服务专项事项的约定优先于《石墨文档服务条款》中的一般性约定;
(3)个人信息处理事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石墨文档隐私保护政策》及针对具体场景作出的更具体约定执行;
(4)其他事项以针对该事项作出的更具体约定为准。
3. 专项协议优先
如您与服务提供方另行签署纸质或有效电子形式的采购合同、专项服务协议、SLA或其他文件,且其中的约定与本在线协议存在不一致,在其明确约定的事项范围内,以双方另行有效确认的专项约定为准。
不因文件采用纸质还是电子形式而当然确定其优先级。
4. 协议更新
我们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石墨文档产品功能或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进行调整。
对于不会实质影响企业用户主要权利义务的一般调整,我们可以通过更新本协议页面等合理方式进行公布。
如相关调整将实质性减少您已有的主要权利、增加主要义务、改变重要收费规则、责任承担、数据处理规则或对您产生其他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将通过合理方式进行显著提示。
修订后的协议原则上自其载明的生效日期起适用于此后发生的相关服务行为,不因我们后续单方面更新本协议,而当然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实、交易或争议所适用的规则。
如双方已经通过订单、采购合同或专项协议锁定特定服务期限内适用的合同版本,从双方相应约定。
5. 服务主体及关联方
本协议项下具体服务提供方以购买页面、订单、报价单、采购合同或其他交易文件中明确载明的主体为准。发票用于证明开票主体及相应交易信息,不当然单独作为确定服务提供方的依据。
关联方参与石墨文档的研发、运维、技术支持、客户服务、实施交付、安全保障或其他履约活动,不因此当然成为本协议的共同合同主体,也不因此当然与服务提供方共同承担本协议项下全部责任。
如因合并、分立、业务重组或其他原因确需转移本协议项下合同权利义务,我们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履行相应程序。
6. 条款独立性
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被认定为无效、不可执行或需要调整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但该条款对协议其他部分具有实质性影响的除外。
7. 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协议或企业服务存在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石墨文档产品内客服或企业服务渠道;
- 电子邮箱:contact@shimo.im;
- 或通过相关订单、采购合同中载明的服务联系方式联系我们。